外卖平台经营者审查登记制度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外卖平台经营者的入驻管理,保障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申请入驻本平台,通过互联网提供餐饮外卖服务的各类经营者(以下简称"商户")。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平台对商户的审查登记遵循"资质合规、安全第一、诚信经营、动态管理"的原则。

资质合规

确保所有商户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安全第一

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

诚信经营

倡导商户诚实守信经营

动态管理

持续监控商户经营行为

第二章 入驻申请与资质审查

第四条 申请条件

申请入驻平台的商户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合法注册的市场主体: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具备餐饮服务资质: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等地方性许可凭证)。
  3. 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负责人及经营主体在近期内无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记录或严重失信行为。

第五条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商户在申请入驻时,必须通过平台指定渠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的清晰彩色扫描件或照片:

  1. 主体资质证明:
    • 《营业执照》:需确保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等信息清晰可辨。
  2. 餐饮资质证明:
    • 《食品经营许可证》:需确保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许可项目、有效期等信息清晰可辨。
  3. 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 平台业务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如非同一人)。
  4. 银行账户信息:
    • 用于结算的对公银行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第六条 审查流程

  1. 初步审核:平台运营人员对商户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的完整性、清晰度及基本信息是否填写无误。
  2. 实质审核:
    • 资质真实性核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等官方渠道,核验《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信息一致性核查:比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门店照片中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是否一致。
  3. 审核结果:
    • 审核通过:系统通知商户,并开启后续签约流程。
    • 审核驳回:系统明确告知驳回原因(如:信息不符、图片不清等),商户可根据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

第三章 信息公示与协议签署

第七条 信息公示

商户获得入驻资格后,必须在平台页面显著位置公示以下信息:

  1. 《营业执照》信息。
  2. 《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
  3.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标识(如"笑脸"、"平脸"、"哭脸"等级)。

第八条 协议签署

审核通过的商户,必须在线签署《平台服务协议》和《食品安全承诺书》。协议应明确约定:

  •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 配送服务规范。
  • 消费者权益保障(如投诉处理、退款机制)。
  • 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

第四章 日常监督与管理

第九条 定期核验

对已入驻商户的资质实施年度定期核验制度。平台将提前通知商户更新即将到期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逾期未更新的,将暂停其经营资格直至补传有效证件。

第十条 持续监控

建立商户经营行为监控机制,重点关注:

  1. 消费者评价:对涉及食品安全、卫生状况的差评进行跟踪和调查。
  2. 投诉举报:建立快速响应通道,对消费者的有效投诉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一条 违规处理

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商户,平台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限期整改、下线单品、暂停营业、永久终止合作等处理措施:

  1. 卫生问题。
  2. 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信息不符。
  3. 销售腐败变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4. 环境恶劣,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5. 多次收到消费者食品安全相关投诉且查证属实。
  6. 被政府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7. 其他严重违反平台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制度修订

平台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制度将在平台公示后生效。

第十三条 解释权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外卖平台所有。

第十四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2025-11-01起生效。